1、定期防雷检测业务是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。
2、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,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。
3、定期项目分为大型浮顶油罐雷电防护、建筑物雷电防护、输气管道雷电防护、数据中心雷电防护、通信局站(基站)库雷电防护、油(气)库雷电防护、油(气)站雷电防护等。
4、检测防雷装置的有效性,接闪器、引下线、接地装置等的连通性。
5、接地系统的有效接地电阻,要求≤10Ω。
6、电源防雷系统的对地绝缘阻抗是否在允许值,接地系统是否牢靠,瞬时钳压数值是否有变化等。